关于实施《化学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学生班级:
《化学学院化学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暂行)》已于即日起开始实施。特此通知,请各班级认真学习,切实执行。如对本办法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正式向院党委副书记(肖妮,化学楼A418,58298875)反映。如对相关执行过程有异议,请向学工办(祝丽萍,化学楼A407,58292005)反映。本办法文本,请点击下载。
化学学院学工办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