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拟推选参加湘潭大学第十一届“洋光自立自强先进个人及自强之星”评选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湘潭大学第十一届“洋光自立自强先进个人及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初审,拟推荐以下同学参评湘潭大学第十一届“洋光自立自强先进个人及自强之星”,现公示如下:
2017级应化化学二班 刘扬
2018级应用化学一班 禹世梅
对公示结果如有任何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日内向学工办书面反映(化学楼A405) 。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