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隆重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和建党八十八周年,深入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弘扬正气,振奋精神,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我校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促进学校又好又快的发展,校党委决定,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二级党组织、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范围及数量
评选的时间跨度为2007年7月至2009年6月。
在全校26个二级党组织中评选6个先进二级党组织,在282个党支部中评选26个先进党支部;在全校二级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组织干事和各党务职能部门中评选1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名额见附件2。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二级党组织的评选条件
按《湘潭大学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评估细则》得分900分以上,且党建工作有突出的业绩。
(二)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纳入党员学习活动中,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成效显著;
2、在高水平大学建设进程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党员和师生员工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取得突出业绩。
3、党支部基础建设扎实,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费收缴及时足额,党员活动有特色、有成效。
4、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引导党员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三)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2、宗旨观念牢固。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自觉服务群众,无私奉献。
3、爱岗敬业。能坚决贯彻执行党委行政布置的工作任务,自觉学习,刻苦钻研,工作业绩显著,在本职工作中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4、组织纪律观念强。坚持党性原则,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协作意识强,廉洁自律,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5、坚持“两个务必”,作风正派,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勇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6、离退休职工党员政治坚定,理想长存,思想常新。能严格要求自己,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关心单位的发展,自觉维护单位和社会的稳定。
7、学生共产党员必须思想素质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异,在学生中有较强的影响力。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2、党性强,作风正派,坚持原则,严于律己,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甘为人梯。
3、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式和途径,工作有创新性,成绩突出,且在党务工作岗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
4、以党的事业为重,工作勤奋努力,乐于奉献。
三、组织领导
1、成立中共湘潭大学委员会评选先进二级党组织、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领导小组。由肖国安同志任组长,罗和安、黄建新、李伯超、宁建民同志任副组长,郑赤建、刘建平、易大东、胡兰桂、刘圣陶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党委组织部,刘建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成立评选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第一组 组 长:刘稳丰
组 员:柳俊乐、赵猛
第二组 组 长:易大东
组 员:李勇、周亮
第三组 组 长:刘圣陶
组 员:李南山、欧阳巍
第四组 组 长:胡兰桂
组 员:杨明辉、蔡一文
第五组 组 长:杨力
组 员:曾友仁、陈斌
具体评选单位见附件1。
四、评选办法及步骤
采取民主推荐与组织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评选办法是:
1、先进二级党组织。在各二级党组织自荐的基础上,由评选小组全面审核,提出一至两个建议名单后经评选领导小组审定,报校党委审批。
2、先进党支部。各二级党组织按支部数的20%推荐,经评选小组审核后提出初步建议名单,由评选领导小组审定,报校党委审批。
3、优秀共产党员。由各二级党组织负责组织评选并向党委组织部推荐,报校党委审批。
4、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二级党组织在全校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党务工作者限额推荐15名,报校党委组织部汇总,在召开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会议进行推荐后报校党委审定。
五、时间安排
6月上旬各评选小组到各二级党组织听取汇报,并进行党建工作和党费收缴情况检查,6月中下旬召开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评选小组的检查工作汇报,并初步审定先进二级党组织和先进党支部名单,再报校党委审定。6月底进行表彰。
六、几点要求
1、党内评优表彰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推荐和评选中要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注重实绩和社会公认。
2、要将推荐和评选的过程,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局面。
3、先进二级基层党组织、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必须申报先进事迹材料,各级党组织要对评选材料认真核实,做到准确无误。
5、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在评选过程中及评选之后,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请客吃饭。
4、各二级党组织要在纪念建党88周年之际,深入开展党内“创先争优”活动。“七一”前后,要集中一段时间,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对这次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广泛的宣传,号召各党支部、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师生向他们学习,将此项活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具体体现,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国六十周年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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