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

关于开展2010年度“五四”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周计 发布时间:2011-03-31 10:25:16 点击次数: 来源:

关于开展2010年度“五四”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2010年,在上级团组织和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各团支部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根本目标,紧紧围绕“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主题,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线,不断深化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两大战略任务,取得良好成绩。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进工作,根据校团委的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际情况,现就2010年度五四评奖评优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奖项设置             

1、百佳团支部;

2、团支部工作特色奖;

3、十佳大学生;

4、十佳学生团干部;

5、优秀学生团干部;

6、优秀团员;

7、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百佳团支部

1、团支部班子健全、职责分明、业务熟练;全年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平时工作记录详尽;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健全;

2、思想建设成效好,经常组织思想讨论和理论学习;

3、青年思想教育工作扎实、有效,支部成员无违纪现象,无任何处分记录;

4、在组织生活和支部生活中,团员积极参与,活动质量高,组织生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较好的思想性、启发性;

 5、狠抓学风、班风,文明寝室建设措施得力,有实效;

6、积极做好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入党和团费收缴工作;

7、按时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8、百佳团支部由学院团委按分配名额组织评选推报。

(二)团支部工作特色奖

1、团支部班子团结,班级有凝聚力;

2、在学风建设、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某个方面成绩突出,在全校形成广泛影响;

3、团支部工作特色奖由各团支部自愿申报,学院团委结合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考核推荐并上报校团委,每个学院至多推荐1个团支部。

(三)十佳大学生

1、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理论水平;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学年专业排名在年级前20%,本年度无挂科、重修现象;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格和社会公德,乐于助人,是广大学生学习的榜样;

4、在学习研究、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有突出的成绩或表现,综合素质高,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和较大的影响

(四)十佳学生团干部

12010年以来,担任过校、院级学生组织干部,且任职时间达一学期以上;

2、学习认真,成绩良好,2010年度专业排名在年级前50%,无挂科、重修现象;

3、有较强的活动策划组织能力,为共青团工作作出了较大贡献;

4、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强,是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的榜样。

(五)优秀学生团干部

1、学习刻苦,成绩良好,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担任各级学生干部一个学期以上;

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组织协调能力强;

4、勤奋工作,乐于奉献,能发挥学生团干部的表率示范作用;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校园文化建设作出一定贡献。

(六)优秀团员

1、学习认真,成绩良好;

2、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3、团员意识强,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主动完成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按时缴纳团费。

(七)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1、品德优良,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学习成绩较好;

2、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青年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3、在湖南省第十一届运动会和第八届残运会志愿服务工作中表现优异者优先。

4、本奖项由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组织评选。

三、评选说明

1、集体奖项申报请填写《申报表》,(纸质及电子文件),附加作证材料。

2、“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团干部”的申报需报送申报表(纸质及电子文件),附加作证材料,学院团委推荐至校团委,由校团委组织全体团干部评选产生;

3其他个人奖项需填报相应登记表(纸质及电子文件)

四、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条件进行各项评选推荐工作,确保上报无误;

2、材料上报要以团支部为单位,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一次性上报,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个人单独申报。上报材料须含按统一格式汇总的本支部推荐名单(excel格式详细表详见附件2),上报截止时间为2011410 日下午5:00

3、各团支部推优名额见附件3,各支部要按名额上报,不得多报;

4、如出现名单上报错误,请于412前将问题整理并上报至学院团委办公室;如证书(含往年)打印有误,请各团支部于520前将问题汇总上报并附证书原件及相关证明,学院团委审查确认后纠正补办,逾期不报者,将不另行补办证书。

五、评选进程

410前,各团支部推报参评名单;

412前,学员团委统一整理上报名单(并同步接受处理有误名单),并将名单上报学校团委;

422,正式下发五四表彰文件;

427,举办五四表彰大会;

510前,颁发荣誉证书;

520前,组织先进事迹报告会;

520前,补办有误荣誉证书。  

 

 

共青团湘潭大学化学学院学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2010年度五四评奖评优各类奖项申报表

附件22010年度“五四”评奖评优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32010年度“五四”评奖评优奖项名额分配一览




湘潭大学化学学院 版权所有
通讯地址:湘潭大学化学学院(化学化工大楼) 邮编:411105
电话:0731-58292251,58292449    传真:0731-58292251,58292449     邮箱hxxyuan@xtu.edu.cn
Designed By Spheric Stud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