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要求,院党委全体成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参照评选标准和要求,根据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横向、纵向综合比较,最后经过认真讨论评选出了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对象:
16级药学二班 伍超华
17级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二班 路鹏凡
公示时间:9月12日-9月19日。
在此期间,如对推荐人有异议,可向化学学院学工办反映,电话:58298879。
化学学院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