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

关于做好第一届湘潭大学“橄榄绿”助学金评审工作的 通 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22 12:28:28 点击次数: 来源:

 

关于做好第一届湘潭大学“橄榄绿”助学金评审工作的

通  知

 

各班级:

为支持湘潭大学教育事业发展,帮助湘潭大学在校贫困生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培养优秀、敬业和感恩的高素质人才,在社会爱心人士的关心与支持下,特设立湘潭大学“橄榄绿”助学金。为做好第一届湘潭大学“橄榄绿”助学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资助标准

奖励对象:湘潭大学全日制在读的2015级本科生;

资助名额:1名;

资助金额:6000元/人/年。

二、 申请条件

1.参评学生必须是湘潭大学全日制在读的2015级本科生。

2.根据《湘潭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第五条“同时获得政府奖学金和校学年综合奖学金的,自获奖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参评学校设立的社会资助奖”之规定,符合该条件者,不能申报“橄榄绿”助学金。

3.2014—2015学年内已获得过国家和社会助学金的不能申报湘潭大学“橄榄绿”助学金。

4.参评学生必须是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并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进行管理的学生(单亲家庭优先)。

5.参评学生必须是军训期间表现优异的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行为文明。

三、上报材料及要求

1.《“橄榄绿”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一式两份,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

2.申请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3.院(系)学工办出具军训期间个人材料说明一份,加盖学院(系)学工办公章;

4.学生其他个人获奖评优等佐证证明材料;

四、报送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纸质档与电子档)请于2015年10月28日中午12:00前,送至化学化工大楼A-311。电子档以U盘形式拷至A-311。

    办公室电话号码:58292449

五、其他要求

1.材料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除取消资格外,还将进行纪律处分;

2.受助学生在收到资助款后的学期末,须给资助人或学校写一份“总结信”,如实介绍自己对资助款的使用及学习、生活情况。

附件一:湘潭大学“橄榄绿”助学金申请表(由于网站后台原因,无法上传附件。请在院班长、团支书群下载。)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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