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要求,院党委全体成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参照评选标准和要求,根据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横向、纵向综合比较,最后经过认真讨论评选出了2023-2024学年追加国家奖学金推荐对象:
21级化学类(韶峰班) 张鑫
21级材料化学 1班 胡诗怡
公示时间:11月5日-11月10日。
在此期间,如对推荐人有异议,可向化学学院学工办反映,电话:58292449。
化学学院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