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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1-26 10:10:33 点击次数: 来源:


一级学科代码名称:

0703化学

制定单位:

化学学院

授予学位类别层次:

化学硕士学术学位

学位授予标准版本号:

2025

适用学生类型: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含港澳台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第一部分 学科简介

一、学科内涵

化学作为一门基础性自然科学,旨在揭示物质的本质和规律,探索物质变化的机制,并利用这些原理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它不仅涉及微观的原子、分子层面,也涵盖宏观的材料、反应和系统,具有学科交叉、应用广泛的特点。化学在近两个世纪的发展中逐渐形成了自身的学科分工。根据研究对象和任务,化学通常包括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理论与计算化学、能源化学等学科和研究方向。随着化学学科的不断发展,近年来众多研究领域和方向逐渐淡化了学科界限,走向交叉融合。同时随着化学与物理学、生命科学、化学工程、材料科学、医学、能源科学、信息科学、纳米科学以及环境与生态学等相关科学分支的进一步交叉融合,也形成了众多新兴交叉研究方向和新的学科增长点。

二、学科基本情况

湘潭大学化学学科1978年开始招收化学专业本科生,1979年开始招收有机化学研究生,1981年有机化学获全国第一批硕士点,1982年获湖南省第一批重点学科,1998年获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博士点,2006年获有机化学博士点,2018年获化学一级博士点。经过多年发展,湘潭大学化学一级学科拥有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工程四个本科专业,建设有化学专业博士一级点和应用化学二级学科博士点、化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应用化学二级学科硕士点、化学工程与材料工程两个专业学位硕士点。

学科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在职教职工124人,其中教授44人,副教授34人,博士生导师32人。教师队伍有俄罗斯国家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3人,湖南省级人才项目或荣誉获得者40余人。

学科教学科平台齐全。组建了先进光电与超分子功能材料教育部创新培育团队、先进能量转换储存材料及其器件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拥有新能源装备及储能材料与器件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新型储能电池及关键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级科研平台,以及环境友好化学与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11个省部级科研平台。

学科科研实力强劲,化学学科是ESI国际学科排名全球前0.218%学科和湖南省一流培育学科。近五年,学科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培育项目2项,国家优秀青年基金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60余项,省部级等科研项目300余项,累计科研经费近亿元。近五年在《科学》、《美国化学会志》、《德国应用化学》、《先进材料》等SC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700余篇。荣获省级科研奖励一等奖等奖励10余项,授权发明专利120余项。

第二部分  研究生培养过程要求

结合本学科培养方案,通过规定的硕士生课程学习、资格考试/中期考核、学术交流和科研训练等培养环节考核,完成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等学位论文必要环节。具体详见《化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25版)。

第三部分  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一、基本素质

1. 学术素养

1)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对化学研究怀有浓厚的兴趣,具有投身化学科学事业的精神。

2)具备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历史、现状和动态,具有广阔的学科视野和丰富的想象力。

3)掌握本学科方向的基本实验操作技能,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多角度、批判性思维能力。

4)具有能够使用计算机等现代科技手段快速获取科研信息的能力和使用英语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

2. 学术道德

学术道德就是学术共同体从事学术研究时遵循的道德。本学科的硕士生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学术道德规范: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以坚守学术道德为己任。

2)坚持实事求是、严谨治学的学风,自觉维护学术事业的神圣性、纯洁性与严肃性。

3)自觉维护知识产权,充分尊重他人的辛勤劳动、研究成果和学术贡献。

4)对学位论文和其他自主发表的科研成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基本知识

化学是一门实验和理论并重的学科,除掌握坚实宽广的化学基础理论知识外,还要注重合成、制备技能的培养和表征、研究方法的学习和创新。因此需要在掌握化学核心课程的基础上,系统地掌握某特定化学学科方向的专门知识和实验技能,包括理论体系、合成技术、性能表征和专门研究方法,了解其现状和发展趋势。具体学科方向的基本知识如下:


三、基本学术能力

1. 获取知识的能力

获取知识的能力是指硕士生能从不同渠道、以不同方式获得新知识和满足自己学习和科研需求,促进自我发展和完善的能力。这是硕士生必须具有的一种基本能力。在信息化社会中,获取知识的能力还应包括一定的鉴别能力。硕士生获取知识的能力是以较好的理解和接受能力为前提的,还与硕士生的表达能力、实践能力与英语水平密切相关。硕士生不应是被动地接受知识,而应主动地学会如何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研究性学习,掌握自主获取知识的方法,培养自主更新知识的能力。

获取知识能力是硕士生向更高层次能力发展的基本条件和基础。硕士生应充分利用本研究领域开设的专业课程,制定个人学习和研究计划,通过撰写经典文献阅读报告等培养环节强化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2. 科学研究能力

本学科硕士生应具有较为独立的科学研究能力。这些能力包括:发现问题的能力;基本的实验动手能力;设计并开展重复对照实验能力;实验数据处理及结果分析能力等。科学研究能力是硕士生最终学术培养目标之一。硕士生教育就是以培养研究生的研究能力为主要目标的教育。研究能力的本质实际是发现和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一种可迁移的、更高层次的自我提高和发展的能力。

硕士生的研究能力必须通过系统、全面的研究训练才能得到培养。包括如何发现和提出问题、如何收集和分析资料、如何进行文献综述、如何撰写学术和学位论文等。通过专业课和研讨班等课程学习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培养硕士生科研能力不可或缺的手段。

3. 实践能力

实验动手能力是本学科硕士生实践能力的具体体现。硕士生必须具备在实验室工作的技术能力。硕士生应该掌握与研究课题相关的实验技术,包括对这些技术的原理、实验中使用的必要仪器设备的构造原理和对实验中的质量控制的良好的理解,使其对实验室的技术有足够的自信并拥有一定的技术竞争力,从而在将来的研究工作中不会在利用新技术方面受到限制。技术竞争力和应变能力是开展独立研究所必备的素质。

本学科硕士生实践能力培养一方面可以通过加强课程学习的实践功能来实现。课程内容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要求硕士生以撰写实验报告、文献综述报告等形式加强过程考核等。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实验室轮训等特色培养环节来实现。

4. 学术交流能力

熟练地进行学术交流是本学科硕士生的基本能力之一。学术交流能力一般包括书面交流(条理清楚的写作)和口头交流(逻辑性强的报告等)两种。本学科硕士生不仅需要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而且还需具备将自己的研究成果顺利表达的能力,即能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展示其学术专长的学术交流能力。因此,在学期间,要求硕士生必须参加一定次数的学术报告,并要在学校、学院或实验室范围内公开做一次以上的学术报告,鼓励导师支持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另外,通过定期的组会和研讨会,要求研究生定期做学位论文进展报告,对硕士生学术交流能力提高也大有裨益。

5. 其他能力

除了上述四个方面外,本学科硕士生还应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和一定的教学或科研管理方面的职业发展能力。

四、学术规范性审查认定标准

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学术规范性审查认定标准及程序,应遵循科学、公正、规范的原则,确保学术诚信。现将具体认定标准及程序说明如下:

1. 认定标准

为确保论文或实践成果的原创性与学术规范性,结合不同检测指标,设定以下认定标准:

1)文字总复制比,即论文全文与数据库中文献的重复比例,包括合理引用内容。具体要求:一般情况下,总复制比应≤15%。超过此值,需进一步审查。若总复制比在15%-20%之间,须结合后续分析判断是否存在抄袭行为。超过20%时,通常认定论文存在较大程度的相似,可能涉嫌抄袭。

2)去除作者本人已发表作品后的复制比,即去除作者自己已发表作品(包括已发表论文、著作等)后,论文剩余部分的相似度。具体要求:该比例应15%。超过此值,须认真核查是否存在自我剽窃。若明显高于15%,需核查相关段落与之前发表作品的重复情况。

3)去除合理引用内容后的复制比,即排除论文中明确标注引用的部分后,剩余内容的相似比例。具体要求:应15%。超过此比例,意味着在正文中可能未妥善标注引用或存在过度剽窃。高于15%时,应结合检测报告具体内容核查引用规范执行情况。

2. 认定程序

初步检测与报告生成。由学校指定的检测系统对论文或实践成果进行检测,生成相应的检测报告。

专家复核。由学位点负责人、导师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对检测报告进行分析,重点关注:

异常情况分析。若检测结达到标准,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通过学术规范性审查。若检测结果超出标准范围,特别是多项指标超标,应开展详细内容核查:核查重复内容的具体来源;核查是否存在故意抄袭或剽窃;核查引用是否规范、合理。

3. 申诉与复议

申请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由学院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复议,结合检测报告、专家意见进行再判断。

、创新性成果认定标准

1. 按期申请学位创新性成果标准

创新性成果应当在攻读学位期间完成,属于相关所在学科、专业范围内。要求以湘潭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学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导师为一作,研究生为二作的,视同一作;共同一作只认可排名第一者)。化学专业学术型硕士学位申请的创新成果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发表SCIEI收录论文1篇以上(含1篇),收到论文接收函就视为发表;

2申请1项以上(含1项)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必须进入实审;

3作为调研团队的前三名参加研究生暑期调研活动且提交的调研报告被评定为优秀;

4研究生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导师主持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研究经费10万以上的横向项目,并由导师出具其承担科研工作及体现其科研成果的相关证明。

5在高水平出版社公开出版独撰学术专著1部,且不少于15万字,或在省级以上征文中获奖。

6主持或参与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项。

7主笔撰写并被采纳的国家或省部级咨询报告1份。

2. 提前申请学位创新性成果标准

提前申请化学学术性硕士学位的创新成果需至少1篇论文发表在化学、材料领域顶级期刊(Nature及其大子刊、Science及其大子刊、J. Am. Chem. Soc.Nat. Commun.Sci. Adv.Angew. Chem. Int. Ed.Adv. Mater.PNASChemJoule等)。

3. 延期申请学位创新性成果标准

达到按期申请学位创新性成果标准要求。

六、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 规范性要求

本学科硕士学位论文形式应以研究论文为主,论文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论文题目:应当简明扼要地概括和反映出论文的核心内容,如题名语意未尽,可加副标题。

2)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论文摘要重点概述论文研究的目的、方法、成果和结论,语言力求精练、准确,要突出本论文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

3)前言或绪论:前言应对论文的背景及工作内容作简要的说明,要求言简意赅。

4)文献综述:是对本研究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的评述和相关领域中已有研究成果的介绍。

5)正文部分:是学位论文的主体和核心部分,不同学科专业和不同的选题可有不同的写作方式;可以是对一个研究问题的实验方法的详细描述、实验结果的说明与讨论等;也可以由基于同一研究目的、多篇已发表系列论文组成。

6)结论:是学位论文最终和总体的结论,是整篇论文的归宿。应精炼、准确、完整。着重阐述作者研究的创造性成果及其在本研究领域中的意义,还可进一步提出需要讨论的问题和建议。

7)参考文献:是作者撰写论文或论著而引用的有关期刊论文和图书资料等。凡有引用他人成果之处,均应按论文中所引用的顺序列于文末。

本学科硕士论文一般用中文撰写,论文写作表达准确、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通顺、格式规范、数据准确、图表规范、结论可信。如特需用英文或其他文字撰写,则论文题目、摘要等必须有中文译注。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应不少于一年。

2. 质量要求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取得创新成果和具备研究能力通常是衡量学位论文质量的两个重要指标。对于本学科硕士生学位论文,学位论文一般要求在3万字符左右。不强制要求硕士生在学期间取得量化的创新成果,但要求通过考察学位论文是否让研究生受到全面系统的研究训练,是否具备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来考察论文质量。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要求:对硕士生学习与研究计划的审查要重点考查硕士生是否尽早确定研究领域、进入研究状态;对硕士生开题报告的审查要重点考查硕士生的文献收集、整理、综述能力和研究设计能力;论文答辩要从论文选题与综述、研究设计、论文的逻辑性和规范性、工作量等方面考查。鼓励本学科硕士生在取得硕士学位前将论文工作中取得的研究发现,以学术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著作等多种形式呈现学术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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