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学科代码名称: |
0856 材料与化工 |
制定单位: |
化学学院 |
授予学位类别层次: |
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 |
学位授予标准版本号: |
2025版 |
适用学生类型: |
专业学位研究生(含港澳台研究生) |
第一部分 专业学位类别定位与发展目标
一、专业学位类别定位
材料与化工核心内涵是研究物质的制备、物质的形态转化、物质与能量的转化等的工程原理、方法、工艺及装备,包括加工过程、反应过程和分离过程等。主要涉及材料工程、化学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能源化工、石油与天然气加工工程等行业领域,主要支撑的一级学科有:化学、物理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还渗透至能源、环境、生物与医药、计算机等学科。
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类别主要涵盖材料工程和化学工程。材料工程主要研究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功能材料、高分子材料、复合材料的微观结构、性能及其成型与加工等方向的工程理论与技术,涵盖金属、无机非金属、高分子及复合材料等方向,应具有材料工程相关的支撑学科。化学工程主要研究化学工业及相关工业过程中所进行的化学和物理过程规律以及应用技术,涵盖无机、有机、煤、石油、天然气、精细化工、能源化工等方向,应具有化学工程相关的支撑学科。
二、专业学位类别发展目标
湘潭大学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点依托化学学院建设,学位授权点于1995年批准招生,下设材料工程和化学工程两个研究方向,聚焦功能高分子材料、光电功能材料、电化学功能材料、绿色合成反应工程与工艺、电化学传感新技术和理论计算化学等领域的研究。
学位点现有研究生导师99人,其中教授44人,副教授34人,具有博士学位导师占比为100%。导师队伍包括俄罗斯国家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3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2人,湖南省级人才30余人。依托“新能源装备及储能材料与器件”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新型储能电池及关键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等11个国家/省部级科研平台,建有“先进光电与超分子功能材料”教育部创新培育团队和“先进能量转换储存材料及其器件”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等。
本专业学位点拥有中央与地方共建基础实验、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湖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创新基地等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平台10余个。本学位点与中石化催化剂长岭分公司、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大中型企业形成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建立一系列湖南省科研和研究生合作培养平台,聘任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校外导师20余人。
第二部分 研究生培养过程要求
结合本学科培养方案,通过规定的硕士生课程学习、资格考试/中期考核、学术交流和科研训练等培养环节考核,完成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等学位论文必要环节。具体详见《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25版)。
第三部分 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学位授予标准
一、基本素质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创业精神、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诚实守信,恪守学术规范、职业道德和工程伦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拒绝抄袭与剽窃、伪造与算改等学术不端行为。
具有良好的工程素养,能够熟练运用科学的思维和方法,掌握本类别相关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方法和技术手段,了解其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在本行业某一领域具有从事工程设计与运行、分析与集成、研究与开发、管理与决策能力,并能够胜任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工作。
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环境适应能力。富有合作精神,能够正确对待成功与失败,具有良好人际沟通能力,树立负责任的工程理念,能够正确理解和处理个体与集体和社会的关系,工程与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二、基本知识
1. 基础知识
掌握坚实的基础知识,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等基础知识和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具备科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基本知识;还掌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工程伦理、自然辩证法、信息检索、知识产权、管理与法律法规等人文社科知识;掌握一门外国语。
2.专业知识
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包括共性专业知识和各领域的专业知识。共性的专业知识包括:材料与化工技术前沿、热力学、动力学、反应工程学、分离工程、系统工程、安全工程、统计与优化设计、现代检测与分析技术、产品设计与智能制造、装备与控制技术、计算机基础及应用技术等。
各主要领域的专业知识分别为:
材料工程:材料合成与制备、材料结构与性能、材料成型与加工、金属凝固与相变、计算材料学等。
化学工程:传递过程、化工设计与能量分析、工业催化及应用、化学品合成工艺与应用、能源化学工艺技术、化工过程创新案例分析等。
随着专业类别外延的进一步扩大和学科交叉,本专业类别硕士学位获得者还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从其它专业类别获取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等。
三、实践训练
专业实践是熟悉本行业工作流程和职业技术规范,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
专业实践形式可多样化,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全日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申请免修专业实践,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半年。实践环节可以专业实践类课程实验、企业实践、课题研发或案例研究等形式开展,实践内容可根据不同的实践形式由学校导师或学校与企业导师协商决定。实践过程中应定期对学生实践效果进行指导、评价和监督。实践总结报告要有一定的深度、独到的见解。实践成果应直接服务于实践单位的工程规划、工程设计、技术研究、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和生产组织与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开展。
四、基本能力
1. 获取知识能力
能够追踪最新技术发展趋势,理解、分析、综合国内外相关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会科学的信息与知识的能力。能够通过阅读、检索、学术交流、现场调研等途径获取所需的知识,了解材料与化工某一领域的动态和热点,具备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2. 工程实践能力
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和相关规范,在材料与化工某一领域或技术方向承担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专门技术与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创新精神。能够在解决工程实际问题时,善于运用创造性思维、系统性思维,勇于开展创新试验、创新开发和创新研究。
3. 组织协调能力
具有国际视野和良好的组织、协调、联络、技术洽谈和跨文化交流能力;能够在团队合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并能高效地组织工程项目实施和科技项目研发,解决项目实施或研发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五、学术规范性审查认定标准
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学术规范性审查认定标准及程序,应遵循科学、公正、规范的原则,确保学术诚信。现将具体认定标准及程序说明如下:
1. 认定标准
为确保论文或实践成果的原创性与学术规范性,结合不同检测指标,设定以下认定标准:
(1)文字总复制比,即论文全文与数据库中文献的重复比例,包括合理引用内容。具体要求:一般情况下,总复制比应≤15%。超过此值,需进一步审查。若总复制比在15%-20%之间,须结合后续分析判断是否存在抄袭行为。超过20%时,通常认定论文存在较大程度的相似,可能涉嫌抄袭。
(2)去除作者本人已发表作品后的复制比,即去除作者自己已发表作品(包括已发表论文、著作等)后,论文剩余部分的相似度。具体要求:该比例应≤15%。超过此值,须认真核查是否存在自我剽窃。若明显高于15%,需核查相关段落与之前发表作品的重复情况。
(3)去除合理引用内容后的复制比,即排除论文中明确标注引用的部分后,剩余内容的相似比例。具体要求:应≤15%。超过此比例,意味着在正文中可能未妥善标注引用或存在过度剽窃。高于15%时,应结合检测报告具体内容核查引用规范执行情况。
2. 认定程序
初步检测与报告生成。由学校指定检测系统对论文或实践成果进行检测,生成相应的检测报告。
专家复核。由学位点负责人、导师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对检测报告进行分析,重点关注:
异常情况分析。若检测结果达到标准,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通过学术规范性审查。若检测结果超出标准范围,特别是多项指标超标,应开展详细内容核查:核查重复内容的具体来源;核查是否存在故意抄袭或剽窃;核查引用是否规范、合理。
3. 申诉与复议
申请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复议,结合检测报告、专家意见进行再判断。
六、创新性成果认定标准
1. 按期申请学位创新性成果标准
创新性成果应当在攻读学位期间完成,属于相关所在学科、专业范围内。要求以湘潭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学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导师为一作,研究生为二作的,视同一作;共同一作只认可排名第一者)。材料与化工专业硕士学位申请的创新成果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发表SCI或EI收录论文不少于1篇,收到论文接收函就视为发表;
(2)申请不少于1项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且至少1项进入实审;
(3)作为调研团队的前三名参加研究生暑期调研活动且提交的调研报告被评定为优秀;
(4)主持省部级以上研究生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导师主持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研究经费10万以上的横向项目,并由导师出具其承担科研工作及体现其科研成果的相关证明。
(5)在高水平出版社公开出版独撰学术专著1部,且不少于15万字,或在省级以上征文中获奖。
(6)主持或参与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项。
(7)主笔撰写并被采纳的国家或省部级咨询报告1份。
(8)有工程技术报告、产品设计、工程软件和应用软件被相关部门采纳(需提供证明材料)。
(9)撰写1篇以上与学位论文主要内容直接相关的科技报告,需导师出具相关证明。
2. 提前申请学位创新性成果标准
提前申请材料与化工专业硕士学位的创新成果需至少1篇论文发表在化学、材料领域顶级期刊(Nature及其大子刊、Science及其大子刊、J. Am. Chem. Soc.、Nat. Commun.、Sci. Adv.、Angew. Chem. Int. Ed.、Adv. Mater.、PNAS、Chem、Joule等)。
3. 延期申请学位创新性成果标准
达到按期申请学位创新性成果标准要求。
七、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基本要求
1. 论文形式要求
形式可为专题研究类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产品设计(作品创作)报告或方案设计报告等。专题研究类论文应运用本专业领域专业知识、理论和方法对研究专题进行系统科学分析、提出假设并开展实验或仿真研究,建立解决方案;调研报告应运用本专业领域专业知识、理论和方法,对所调研问题进行系统科学分析,采取规范的方法和程序,收集、整理、分析数据并呈现调查结果,通过科学研究,得出调研结论,并结合结论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或建议等:案例分析报告应对案例的全貌信息进行系统搜集、整理、处理并结构化客观展现,体现可读性,且运用本专业领域专业知识、理论和方法对信息资料进行系统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产品设计(作品创作)报告应运用本专业领域专门知识、理论和方法对产品(作品)的构思设计、研发或创作过程、成果展示与验证等进行分析和阐述,应反映产品(作品)的构思、设计(创作)、校核计算和验证等的全过程;方案设计报告应对工程设计方案、工程技术方案、项目论证方案、技术研发流程方案、工艺方案等的设计背景、理论与方法依据、设计过程逻辑性、合理性及成果价值等内容进行的分析、阐述和论证。
2. 规范性要求
学位论文或报告撰写应符合科技论文或相应报告的写作规范,要求概念清晰,逻辑严谨,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表述流畅,图表规范,数据可靠,文献引用规范。工作量饱满,应在导师组指导下独立完成;若涉及团队工作,应注明属于团队成果,并明确个人独立完成的内容。
3. 质量要求
学位论文一般要求在3万字符左右。研究工作应有一定的技术深度,相关成果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学位论文中的文献综述应对选题所涉及的工程技术问题或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状况有清晰的描述与分析。正文部分应综合应用本专业领域基础理论、科学方法、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对所解决的技术或工程实际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论证等,并能在某些方面提出独立见解。鼓励取得高质量学术论文、发明专利以及国家、地方、行业或企业标准等具有一定创新性的成果,对本专业领域知识和技术的发展做出一定贡献。